院属各部门:
近日,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下发通知,要求做好2025年度江西省“五个一工程”重点项目创作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题材要求
(一)现实题材。反映当代中国特别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具有强烈现实意义和广泛社会影响力的重要事件、先进人物、新成就、新风貌,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中国精神、江西风尚等重大现实题材。
(二)革命历史题材。深入挖掘中国革命历史资源,尤其是江西红色资源,反映近代以来特别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的伟大革命历程和革命故事。
(三)优秀传统文化题材。深入挖掘江西历史文化资源,从重要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历史名胜和民间传说中选题创作,实现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打造江西文化品牌。重点扶持围绕江西历史文化,展示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成果题材,突出展现江西特色的文艺作品。
二、申报范围
2024年6月1日后创作完成的作品,包括:
(一)戏剧(包括戏曲、话剧、儿童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杂技剧等)
(二)电视剧(包括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专题片)
(三)广播剧(含有声剧)
(四)歌曲(含网络歌曲)
三、资助方式
对申报当年入选作品孵化、创排、摄制、播出等过程实行资助、奖励,资金视作品创作进度、展演播出、社会反响、获奖情况等综合因素按比例分阶段拨付至申报单位(自然人申报的,资金拨付属地党委宣传部或申报单位),由各单位按有关规定安排使用。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对申报项目依法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2.由多家单位或机构合作完成的项目,应由其中一家单位或机构作为申报主体。
(二)已获得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国家艺术基金等国家级资助和往届资助过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五、申报时间
2025年6月1日至18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程序
(一)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期内,按要求填写《江西省“五个一工程”重点项目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二)创作主体向学院党委宣传部申报,由党委宣传部汇总后统一报省委宣传部。
(三)申报材料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不退还,请自行备份底稿。
七、申报材料
(一)《江西省“五个一工程”重点项目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
(二)申报项目的剧本或剧目为改编、移植作品,还须提交作品原著和作品的改编权、移植权授权协议书复印件。
(三)申报优秀戏剧创作资助的项目,须提交申报表、完整剧本、导演阐述、创排计划及主创人员简介,已经公演的剧目须提供公演场次证明。
(四)申报优秀电视剧创作资助的项目,须提交申报表、完整剧本,已开始拍摄的需提交国家广电总局备案公示或《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摄制计划。已制作完成的电视剧须提交申报表、完成剧视频、《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或《国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复印件及播出证明。
(五)申报优秀广播剧创作资助的项目,须提交申报表、完 整剧本,完成剧还须提供音频,已播出的须提供播出证明。
(六)申报优秀歌曲资助的项目,须提交申报表,作品歌词和完整乐谱、音频或视频资料,已播出的歌曲还须提供播出证明。
(七)申报材料文字格式应为 Word 或 PDF,剧本格式应为Word,音频文件的格式应为 WAV 或 MP3。
(八)申报材料请于6月18日前将电子版报送党委宣传部。联系人:王曼,邮箱:747097650@qq.com。
附件:江西省“五个一工程”重点项目创作资助申报表
党委宣传部
2025年4月9日